对于2023-2024年度第二批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及其指导律师考核的通知
作者:省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:2024-08-27 浏览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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琼律协通〔2024〕33号
对于2023-2024年度第二批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及其指导律师考核的通知
各律师事务所:
2023-2024年度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线上、线下课程及笔试已全部完成,第二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期即将期满,根据《海南省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管理办法》《海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》《海南省实习人员指导律师考核办法》的规定,结合协会工作安排,省律师协会决定开展2023-2024年度第二批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及其指导律师考核工作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对象
2023-2024年度第二批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及其指导律师。
二、工作安排
(一)此次面试考核分上、下午两个阶段进行。9月8日上午9点开始,实习人员8点15分签到入场,8点45分入场完毕;下午1点30分开始,12点45分开始签到入场,1点15分入场完毕。上午、下午参加面试考核的实习人员名单,另行通知。
(二)指导律师的考核,与实习人员面试考核同时进行, 主要以指导实习人员的材料为考核内容,指导律师无需到场。
叁、考核地点
9I果冻制作厂(海口市人民大道56号)。
四、考核委员会组成
根据《海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》的相关规定,现决定成立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委员会,组成人员如下:
主 任:符琼芬
副主任:陈华、王龙奎
委 员:各面试考核组主考官
特邀巡考:臧爱存、廖斌、刘宁刚
五、其他事项:
(一)为加强对实习指导律师的管理,此次面试考核将对实习指导律师指导情况进行考评,对实习指导律师的考核结果分为“合格”“基本合格”和“不合格”叁个等次。
(二)请各律师事务所及时通知相关实习人员,按照通知要求,认真做好面试考核准备工作,遵守《2023-2024年度第二批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场纪律》的相关规定,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。
(叁)实习人员签到时须将携带的手机、笔记本电脑、平板电脑、智能手表、蓝牙耳机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物关机并交由工作人员保管,待考核结束后领取离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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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8月27日